 |
|
 |
|
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(qū)天府軟件園一號6棟2樓 電話:15928588831 手機:15928588831 E-MAIL: 網(wǎng)址:www.wb33789.com |
|
|
|
|
|
|
成都
女孩溺亡是場意外,為何老人被逼下跪 |
來源:成都收賬公司 添加時間:2018-12-07 瀏覽次數(shù):35304 次 |
|
四川12歲女孩雨中牽老人過馬路時,被路面水流沖倒,老人被及時救起,女孩則不幸被水流沖進車底溺亡。由于老人被救起后未及時告知女孩也被洪水沖走,死者家屬認為,女孩的死亡與老人有一定關系。在死者家屬前后三次找上門后,老人不得不下跪道歉。目前,四川達州達川區(qū)翠屏路司法調解所仍在對雙方進行調解。
老人家屬 “指著鼻子罵、逼著下跪”
“我媽正在店里坐著,突然沖進來六個人,一進門就指著我媽的鼻子罵,往臉上吐口水,逼著我媽道歉、下跪?!崩先说呐畠簞⒀┴S告訴新京報記者,老人說了對不起以后,對方罵得更加厲害,“實在沒辦法,我媽最后只好下跪”。
6月23日,達州城區(qū)因暴雨發(fā)生內澇,12歲女孩小慈(化名)牽著60歲老人田仕會的手涉水過馬路,兩人同時被路面水流沖倒。田仕會被及時救起,隨后離開了事發(fā)現(xiàn)場。而小慈被水流沖入車底不幸溺亡。
6月27日,達州警方通報稱,警方通過天眼監(jiān)控及尸檢,溺水女童被定為意外事件。由于老人被救起后未及時告知女孩也被水流沖走,死者家屬認為,女孩的死亡與老人有一定關系。
“7月8日、7月15日、7月30日,對方先后三次找上門來,要我媽給個說法?!?月30日,劉雪豐說道,母親被罵無奈只能下跪道歉,但對方仍未諒解。
據(jù)現(xiàn)場目擊者稱,“老人至少跪了10分鐘,就跪著被人一直罵”?!懊看我粊砭土R,這次最嚴重,畢竟是老人,我擔心出事,趕緊騎著摩托車到派出所報警?!碧锸藭泥従禹n先生對新京報記者說道。
女孩家屬 “只想要個心理安慰”
“母親很內疚,但死者家屬不肯罷休,還揚言要讓我們一家不得安寧?!眲⒀┴S對新京報記者說道,有人建議老人暫時回老家,“但我們還是決定留在這里,也是希望配合事情解決。”
死者的父親王先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,對于小慈的離世,家人無法接受。親友們都認為女兒的死亡,和田仕會是有關系的,對方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。
王先生說,親友去找過田仕會的情況,大家給他說過。“我沒有去過對方家里或者門面上,這個事我也沒參與。但我理解他們,只想要個心理安慰而已。”
“我聽說田仕會給他們下了跪,對方之前雖然說過‘對不起’,但態(tài)度不好,有一次110還調解過,也沒能達成一致?!蓖跸壬J為,對方下跪是心不甘情不愿的,沒有真心誠意給予安慰,也沒有一個讓我們滿意的態(tài)度。
達川區(qū)南外派出所工作人員對新京報記者稱,事發(fā)后已經(jīng)接到多次報警,但雙方都有過錯,警方介入存在困難。目前警方已經(jīng)帶著雙方去過兩次達川區(qū)司法調解所進行調解,但仍未達成一致意見。
延展
意外反映出教育和看護的缺失
中南財經(jīng)政法大學博士生導師趙麗江表示,近年來,城市積水問題已經(jīng)屢見不鮮,這件事是自然災害下的偶然事件。
12歲的小女孩年齡已經(jīng)不小,面對積水20厘米的情況,卻出現(xiàn)這樣的意外事故,這說明學校和家長都缺少對孩子的看護以及防災意識的教育。而另一方面,國內城市積水的情況已經(jīng)不是新聞,政府方面也在防災教育方面存在缺失,也有一定的責任。
焦點
老人是否知道女孩被卷車底?
被救起時知不知道女孩被水流沖走,為什么沒有告知別人?田仕會告訴新京報記者,“我們兩個同時被水流先后兩次沖倒后,我連嗆了幾大口水,當時腦子里一片空白,緩過神后立即大聲呼救后被人救起?!?
田仕會稱,自己當時渾身是傷,路都走不穩(wěn),意識不清,回家后才知道女孩死了?!爱敃r雨很大,很多人在救人,我以為那個女娃被救起來了,沒有多想……”
對于女孩家屬多次上門,田仕會說:“我很內疚,但真不知自己犯了什么罪?!?
達川區(qū)南外派出所工作人員對新京報記者稱:“當時女孩被水流卷走,老人被救起后沒有及時告知別人,屬于知情不報,雖然法律上不能定罪,但對女孩的死是負有一定責任的,從人情角度來說,死者家屬只是要求老人道歉,并沒有很過分,畢竟人家沒有違反法律,不能干涉每個人的言論自由。”
此外,他還表示,目前沒有收到死者家屬強迫老人下跪,或者毆打對方的報警?!叭绻鹿蚴抢先俗栽傅?,我們也不好介入,如果真的實施暴力對老人造成傷害,我們會介入處理?!?
老人對女孩的死是否需要擔責?
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常莎表示,依據(jù)《侵權責任法》第六條規(guī)定,“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?!崩先耸欠裥枰袚謾嘭熑?,要看女孩溺亡與老人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。小女孩的死亡并非老人的侵權行為所致,而是由于暴雨造成的意外事件。因此老人并未作出侵害女孩人身安全的行為,不應承擔賠償責任。
但《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第十五條規(guī)定,“為維護國家、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損害,因沒有侵權人、不能確定侵權人或者侵權人沒有賠償能力,賠償權利人請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?shù)?,人民法院應予支持?!?
在本案中,也就是指小女孩為避免老人過馬路遇到危險而主動攙扶的事實。老人雖然沒有主動要求小女孩攙扶,但其本人系小女孩攙扶行為的受益人,因此對小女孩在攙扶過程中受到的人身損害,應予以適當補償。但補償應根據(jù)受益人受益的程度及其經(jīng)濟狀況決定。
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寶昌認為,女孩扶老人過馬路最后意外溺亡,當?shù)孛裾块T是否可以考慮認定為見義勇為,對女孩家屬給予一定的撫慰。
死者家屬的做法是否構成侵權?
“女孩家屬推搡、辱罵、吐口水、逼老人下跪等行為,已經(jīng)侵犯了老人的名譽權等人身權利?!北本┛颠_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說道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》第101條規(guī)定,“公民、法人享有名譽權,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,禁止用侮辱、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、法人的名譽。公民的名譽權若受到侵害,有權要求對方停止侵害,恢復名譽,消除影響,賠禮道歉。”老人可以通過當?shù)卦O立的人民調解機構,與女孩家屬進行調解,要求其賠禮道歉等。如果調解不成或不愿調解,可以向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女孩家屬停止侵害,恢復名譽,消除影響,賠禮道歉,并賠償老人因此造成的損失。如果侵權人的行為過激,構成公然侮辱他人,則依據(jù)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之規(guī)定,將面臨最低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。
“這件事情中,我媽媽也是受害者。他們對我媽不滿或者要賠償,完全可以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,不能老是跑到我家的門面上來鬧。”劉雪豐稱,從視頻記錄的音頻、視頻內容可以看出,對方并未打算就此罷休?!拔覀兛紤]過采取司法途徑維權,但還是希望政府或者司法局能夠給予幫助,保證老人的人身安全?!?
新京報記者 左燕燕
|
|
|